1、旅行

走路,就是旅行的意義。在路上,我們找回自己散落和迷失的靈魂碎片。

電影《心靈印記》中,女主角在旅途的尾聲說了一段話::「我跨越七大洋,攀登七大山,走過所有河谷,穿越廣大平原,經歷所有季節,旅行在世界各地。等我回到家時,卻驚異的發現,全世界就在我家花園裡,那一小片葉子的露珠裡。」

2020年初,我和先生去了撒哈拉沙漠。

沙漠中的帳篷看守者,年老而形單影隻,不禁讓人同情:他的家人呢?在這荒蕪沙漠中,駱駝是唯一的艱難交通。在拋開文明枷鎖的無垠黃沙中,漫天繁星和孤高月亮感動著我們、破曉的太陽和夕陽餘暉感動著我們。長者雖不懂最日常的英文,卻指著銀河興奮的用英文叫我們看:「Milky way!」 那一刻我想,每天擁抱日出日落、月亮和漫天繁星的他,也許才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而他竟不用追逐,抬起頭就能看見和享有這些富足。

在30多年的生命中,這次旅程也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看見」日出和日落、密密麻麻真正可稱之為「漫天繁星」的天空。

回到台灣後,在沙漠中第一次被我注意到並愛上的月亮和總是與之如影隨形的那顆星星,成為我和先生每次看到都會興奮的對彼此說「你看!」的美妙隱喻。

而這次旅行對我的意義?我意識到生命苦短,最重要的東西,也許並不需要汲汲營營的追。因為:抬頭看看,它始終在那裡。

《旅行的藝術》裡說:「在西奈沙漠想到上帝的存在並不奇怪,這裡的高山、谷地讓人一看就明白,這不是人類的雙手得以打造出來的,這是一股巨大無比的力量,早在人類現身之前就已生成,並將延續到我們滅絕之後。路邊的花朵和快餐店就很難令人聯想到這點。」

電影《找到快樂的15種方法》中,主角Hector踏上旅程,遇到富豪、中國女孩、西藏喇嘛、生活在非洲的人、老朋友、過去的戀人 .....從不同的時空和人物身上,找到「快樂」的定義,也懂得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在旅行中,心變的寬闊,親眼看見和感受世界不同地域 文化的生活型態和個性 。這些你吸收到的文化底蘊會融入血液、表現在你的言行舉止裡。對於美的定義會擴大,不會糾結於是非瑣事,不會自卑於自己身上「不夠完美的弱點」。

不同國家、城市,長長短短的旅途,都讓我找到自己的一部分。

英國 :

英國是讓我人格獨立的地方。對於從小在典型威嚴父權家庭中長大的我,在英國的1年半時間,是頭腦激盪的關鍵時刻。

在父母眼中,對我最好的人生道路就是:上好的小學中學大學、出國留學、進入體面的公司、穩妥過一生。生長在一個所謂「體面」的家庭,和以順從長輩為主流價值的社會環境底下,我一直都算是個「乖小孩」,沒有出格的想法,即便自己的想法和個性,也只能壓抑或者抱著愧疚感背著長輩偷偷進行。

在英國留學時,我發現了不一樣的天地。在學校,同一門課會有不同的教科書,每本教科書有不同的流派和體系,對於每個流派體系的介紹,到了最後通常會有「Criticism(批判)」的章節。這代表:我們需要有寬闊的思維去海納百川,同時也需要有獨立且批判性的思維去思考和評鑑。

這樣的教育精神,延伸到校外,則演變成:我們更常聽到在英國求學的同學們在找工作時,把「自己想要做的事」擺在第一個思考順位,年輕人大都已在找工作時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這是一種足夠自信的底氣和願意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的勇氣。而英國的個人主義文化更促進了勇敢的個人追求:尊重個人選擇,不問隱私、不評論,只談天氣是一種紳士之道。

很多西方國家的小孩在小學時學習基本的生存技能、在玩耍中找到興趣,中學時確立自己的興趣和志向,大學時期則是在培養讓興趣成為工作的技能;而大多亞洲國家的小孩,則是到了大學時期要搞定學習生存技能、找到興趣、並培養技能——我想正是因為時間太短任務又太多了,只有幸運的少數能夠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

也是在英國的畢業舞會上,讓我見識到了英國同學們的晚宴造型功力。儘管只是穿快時尚品牌的小禮服,也因為對於場合著裝的明確認知和穿著品味,而風範十足。反觀華人同學的畢業舞會裝扮,兩批人馬站在一起,讓我打從心裡感到難過:我們的文化中常常說「輸人不輸陣」,但這是一次讓我深深感到「敗下陣來」的體驗。畢業舞會結束後,我和男友(現在的老公)表達我深深的傷感之情。現在想起來,這次對於穿著的感觸也是我自我發現的一部分、我的「風格」之一:我真心認為穿著可以改變別人對自己——更重要的是:自己對自己的觀感和認同感。這也成為我對我現在的工作熱忱、認為我的工作永遠有內涵可挖掘、而對它不會膩的原因。

日本、巴黎和峇里島:

在日本旅行時,當我看見日本女生從頭到腳的精緻,我就發展了每天好好保養、好好泡澡的自己;在巴黎,我發現女人的美麗不一定是精緻而十全十美的,反而是同時擁抱和歡迎自己的不完美,放大自己的優點,擁抱自己的「弱點」,甚至連「弱點」也變得引人入勝、魅力十足。巴黎女人會說「I like it when it’s not perfect.」她們知道:正是那不夠整齊的某顆牙齒、不夠黃金比例的臉型、皮膚上的小雀斑、被風吹亂的頭髮,才讓自己成為獨一無二的風景,才是別人無法仿效的個人風格。

在峇里島,我則認識到原始的村落不一定與美絕緣:一邊是稻田,另一邊可以是峇里島風的美麗服裝店、手工涼鞋店和珠寶首飾店;我也發現沒有「美白」這回事,健康的古銅肌真的很美!我也找到一個更為原始本性的自己、更放開自己:相信不化妝或只化淡妝的自然的狀態並不會失去美,更美的是,像《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的作者所言、像峇里島人那樣,總是:「Smile with liver!」

創意人、作家李欣頻說:旅行是一種後天混血的過程。

只是流行文化鼓勵我們化混血妝和戴起瞳孔變色片來讓自己徒有混血兒的外貌。

在為沙漠之行做準備和規劃時,我曾看到網路上有人分享:稱讚台灣導遊在自己與摩洛哥當地人發生爭執時候第一時間跳出來解圍。我想假若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對我來說,可能是剝奪了我近距離感受不同文化個性的機會。

想要獲得旅行最大的益處,我想是從規劃行程起,就開始親力親為。因為規劃行程,是與旅程主旋律一樣動人的前奏!

《旅行,重新打造自己》裡說:「唯有擺脫平日熟悉的環境與慣常能影響自己的人、事、物,從另一個角度思考,才能清楚的理出以後的人生方向。」

2、書籍/電影

旅行是親身經歷自己的人生,電影和書籍則是透過別人的雙腳和雙眼,體驗別人的人生。若仔細體驗和感悟,也能夠像親自經歷一樣,從中找回自己的一部分(也就是你風格的一部分)。

以我為例,我是如何透過書籍和電影探索自己的呢?

當我讀毛姆《月亮與六便士》時,看見主人公史崔克蘭為了自己對於藝術的熱忱,而拋棄世俗認定的成功和應當,聽從自己靈魂深處的聲音,投身創作,用盡時間和生命,終把天賦發揮的淋漓盡致。

當我讀卡繆《異鄉人》時,我知道大喜大悲不見得是溢於言表的。每個人都會有自己處理情緒的方式。

當我讀《刺蝟的優雅》,我看到「優雅」可以僅存在於內心而不外顯,卻也讓我思考何不讓內心的優雅彰顯於外在,這樣的人生該會順遂快樂許多。

這三本書也讓我讀到一個共同觀點:「很多事情並非表面看起來的那樣」。雖然是一句耳熟能詳的簡單道理,但真正沈浸於書中的情境,就有如親身經歷一樣難以忘懷。相比只是從別人口中聽到這句話而未經深思就加以接受或不接受,意義顯然不同。

書籍和電影可以讓我們讀到思想。另一方面,我們還可以從中欣賞到不同年代的經典風格人物代表——高貴優雅的Grace Kelly,精靈古怪的Twiggy,隨性自由的Jane Birkin,風情萬種的瑪麗蓮夢露,性感迷人的Brigitte Bardot......引起你共鳴的,那也許是連自己都尚未發現的,一部分的你。

3、日記

記錄自己的想法、靈感、感動、喜歡的東西、不喜歡的東西。這些都是我們風格的線索。在TEDx Talks「風格,就是人格」中,講者Yu Lee Yutopia分享到:記錄關於自己的點點滴滴,這也是歐美時尚藝術工作者的起步。並不是懂得服裝搭配和色彩就是懂得風格,風格是經過自我覺醒的思考能力。

榮格曾說:代價最昂貴之事、亦即「人格成長」,人格成長即指「對自己持肯定態度、視自己為最嚴肅要務、明察自己一切作為、恆常審視自己作為的所有可疑處——這是多麼需要我們付出最大心力的責任。」

有句話說:你的氣質裡,藏著你讀過的書,走過的路,愛過的人。

走更多路、看更多書、(於是)愛更多人吧——這些歷程都是個人心靈的探索,也是個人風格的線索。我不太認同把旅行或看電影稱為「玩樂」的說法。因為當你認真看待這種「玩樂」,它的收穫明顯更多。